1、以地级市、省会城市、直辖市、省级命名的单位设立分赛区
2、法人资格: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单位(新闻媒体、文化公司、广告演出公司、旅游投资公司、营销策划公司或有关社会商会团体)均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承办分赛区赛事。
3、承办单位须提交与申请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填写分赛区申请书及资质调查表。
4、经济实力:企业单位注册资金须在市级50-100万元以上,省级200-500万以上,或提供相应担保文件;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必须提交相应的资金证明或担保文件。
5、资历条件:具有承办组织大型活动的资历、经验和运作能力。具备持续组织开展本项活动的能力。(须向组委会提交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6、信用条件:承办单位社会信誉良好,经组委会审查同意后,与大赛组委会或其授权机构签定分赛区承办协议书并交付承办资金和保证金。申办单位向主办单位缴纳2021年省级赛区承办30万元,市级直选赛区承办15万元授权费用;
7、在获得大赛组委会或其授权机构的正式授权后即可成立分赛区组委会,并开始分赛区的各项工作;
8、承办单位保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组委会的要求实施赛事的组织工作。